文責:小編 陳家倫
對澳大利亞軍事法庭審判異議あり的高屋守三郎 |
在上一集中,我們提到了高屋守三郎在內的日軍在今日巴布亞紐幾內亞的拉布爾展開的軍旅生活,也提及了他們在拉布爾進營半農半兵的農兵生活。
隨者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宣布日本無條件投降,拉布爾的日軍也在第八方面軍的總司令官今村均大將指揮下,向前來接收拉布爾的澳大利亞軍投降。
緊接而來的,便是即將面對戰爭結束後,戰勝國對戰敗國所進行的秋後算帳,當中也包含對日軍是否有犯戰爭罪行的軍事審判。
也因此接受拉布爾的澳大利亞軍隊,也開始將日軍收容進被拉布爾的戰俘營,當中被認為是有戰爭罪行的戰犯,被收入日軍稱為「光部隊」的戰犯戰俘營,並開始針對拉布爾日軍進行軍事法庭審判,這些戰爭罪行中,也包含虐殺戰俘營戰俘的戰爭罪審判。
拉布爾最高日軍指揮官的第八方面軍司令-今村軍大將自然不例外的面對澳大利亞軍事法庭的軍事審判。
拉布爾日軍的第八方面軍的第八方面野戰自動車廠長
高屋守三郎大佐以及其帳下的高屋部隊的軍士官們,也開始面臨澳洲軍事法庭在拉布爾展開的對日軍的軍事審判,為了對抗可能最高死刑的戰爭罪軍事審判,高屋守三郎大佐與其他的部屬們也展開法庭攻防,為自己的人生展開逆轉裁判的法律攻防戰。
正好最近一部以澳大利亞在南洋審判日軍在戰俘營施暴的軍事審判的影集也在台灣播出,因此我們就來看看昭和版的拉布爾的澳洲軍事法庭審判的故事吧。
就讓我們透過高屋守三郎的個人軍旅回憶錄《拉布爾戰場的高屋部隊的行動》,來看看他回憶中的戰爭結束後,他與其他日本軍同伴,如何面對澳大利亞軍事法庭的軍事審判。
逆轉裁判-關鍵男主角 高屋守三郎 |
首先我們先做個總結,在針對拉布爾的日軍的軍事審判中,對於戰爭罪的部分。
主要是針對是否有犯下違反虐待俘虜的國際法的C級戰犯的部分進行軍事審判。
在拉布爾的軍事審判中,總共進行了188場戰犯審訊,共有390名日軍受到審訊,其中266人被判決有罪。死刑87人,當中84人被處以絞刑,3人被處以槍決。
定罪率可以說是高達68%,當中被定罪為最高死刑而遭處決的戰犯也高達22%。
可以說死刑比率極高,一方面是因為日軍在戰爭期間對各地施暴頻傳,二方面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澳大利亞在對日戰爭中,損害非常大,不少成為日軍戰俘的澳大利亞軍隊,也死於戰俘營,因此澳大利亞人當時對於日軍可以說極其痛恨,甚至也有傳出不少神奇的謠言(後述)。
即使如此,澳大利亞依舊維持一定的法治程度,給予被認定有犯下戰爭罪嫌疑的日軍戰犯公正的軍事審判。
在高屋守三郎的回憶中,當時日軍的戰犯的戰俘營,分成已審判及未審判兩營區,在未完成審判程序前,會編入「未決」的未審判戰俘營區,而當完成軍事審判後,且如已判刑定罪,便會被移往「已決」的已審判且定罪的戰俘營區。
至於前述提到過的與日軍在南洋共同作戰的蘇巴斯·錢德拉·鮑斯(Subhas Chandra Bose)領導的自由印度的印度國民軍(印度義勇軍),則因為他們是大英帝國國民,因此歸英國管轄,因此澳大利亞軍將拉布爾內與日軍協同作戰的印度軍隊交給英國看管,並與印度戰俘一同將之遣返回國,交由英軍處置。
不過這些曾經與日軍,乃至於高屋部隊協同作戰的印度人,之後將在軍事審判中,成為高屋守三郎等高屋部隊的日軍的夢靨。
另一方面,即使澳大利亞雖然試圖給予日軍相對公正裁決的軍事審判,但也不時發生冤判的案件。
在高屋守三郎回憶中,他印象便有不少因為同姓導致抓錯人甚至因此冤死的案例。
其主因在於不少施暴的日軍,在對戰俘或是當地居民施暴時,其實被害人只記得他的姓,比如被某名叫做「渡邊」或是某名叫做「加藤」的日本軍人施暴。
問題來了,既然只記得施暴的日軍姓氏,不知道名字,且有時候可能連被害人也忘記加害日軍的長相,又或者該被害人戰俘已經被遣返回母國,澳洲軍事法庭無法找被害人來與加害人進行當面對峙,因此在「渡邊」、「加藤」姓氏的軍士官滿街走的情況,常常發生比如明明是「渡邊A」犯的暴行,但是澳大利亞軍隊看到黑影就開槍,找到日軍姓渡邊的,先抓就對了,於是誤抓了「渡邊B」。
在軍事審判中,控告「渡邊B」犯了嚴重戰爭罪行,然而「渡邊B」並沒有辦法在審判中提出證明自己清白的事證,最後便被澳大利亞軍事法庭處以最高唯一死刑的徒刑,亡於拉布爾。
這件事情,始作俑者「渡邊A」其實都知道,但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他選擇隱瞞,活活看者「渡邊B」成為自己的替死鬼。
甚至在被遣返日本後,還刻意前往冤魂「渡邊B」的家裡,向他們家屬致意,並送上為數不多的慰問金,試圖助「渡邊B」一家度過難關,當然「渡邊A」也不會跟「渡邊B」的家屬說,你家人成為我的替死鬼,被澳軍判處唯一死刑,我謝謝你哦。
在拜訪「渡邊B」家屬時絕口不提「渡邊B」成為自己的替死鬼。
這樣的冤案,高屋也坦承他也是在回日多年之後,才得知了當年在拉布爾的軍事審判,有發生過這樣的悲劇。
另一方面,高屋守三郎的高屋部隊也有不少軍士官面臨戰爭罪指控的軍事審判,高屋守三郎以及他的軍士官們面對這些指控,也展開為自己清白的法庭攻防戰,試圖展開逆轉裁判的人生奪回遊戲。
筆者看完高屋的回憶後,則覺得這場高屋部隊的法庭攻防戰,亦可稱為
「高屋部隊與印度仔的戰鬥!」
為何這麼說呢,我們就從以下幾個案例來說說吧
① 森岡伍長判決案
② 三好大尉、高橋軍醫中尉及山本准尉等八人判決案
③ 清岡大尉及中野曹長等七人判決案
當然在這邊也要先說明,筆者其實沒有正式看過澳大利亞方面的軍事審判的相關法律文件,也沒有身歷其境在現場,或是與挖坑給高屋部隊軍士官的印度仔有聯繫,因此以下判決回顧,僅能說是高屋守三郎一方的片面之詞,因此在各位看官在研讀以下案例之時,是否就應該全盤接受高屋守三郎的說法,可能還是稍微斟酌一點比較好,但若當成逆轉裁判-拉布爾篇的話,則倒是蠻精彩的故事(?)。
逆轉裁判-拉布爾軍事法庭篇 |
森岡伍長判決案
被告:森岡伍長
罪名:森岡伍長虐待印度兵戰俘,更用刺刀朝戰俘胸部刺去進行刺殺導致其死亡
在高屋部隊的軍事審判中,第一個中槍的是九州出身的森岡伍長,在高屋的印象中,森岡伍長是一位從在中國戰場就加入高屋部隊的猛者,同時也是負責看顧高屋部隊內的印度兵,但是做為看顧印度兵的森岡伍長,很快就面臨來自印度兵的「反擊」。
在接到起訴狀中,提及「森岡伍長虐待印度兵戰俘,更用刺刀朝戰俘胸部刺去進行刺殺」,更有五名被害印度兵的戰友的印度戰俘指控親眼見到森岡伍長虐殺自己的印度戰友。
且針對虐殺的日期、時間及場所都明確記錄,看似人證及時間軸都充分。
最糟糕的是,森岡伍長沒有辦法提出反證自己是清白的證據,甚至連這件事情發生在甚麼時候都不記得,可以說是完全沒印象。
且指控的印度兵戰俘,做為「戰勝國的士兵」,早在審判一個月前,就被遣返回國,因此與指控森岡伍長虐殺印度戰俘的印度兵在法庭當面對峙也已是不可能。
在無法辯駁之下,森岡伍長自己都快要放棄了,彷彿接受可能自己真的有在某個時刻虐殺印度兵戰俘,似乎已經打算向澳大利亞的軍事法庭認罪,並面對可能的死刑宣判。
就在這時,高屋部隊的其中一位軍官,山本健兒准尉對此事有一定的印象,根據澳洲軍事法庭起訴書提供的時間及地點,山本准尉想起事發當時因為澳大利亞軍隊砲擊森岡伍長等人所在的陣地,其中一位被森岡伍長看管的印度戰俘,因為逃得比較慢,所以腿部遭炸彈碎片掃到,最終因此導致失血過多而死,且那位因為失血過多而死的印度兵名字,與起訴書中指認的被虐殺的印度兵名字一致。
山本准尉當然也挺身而出,把相關事實供給軍事法庭。在由澳洲軍事法庭派遣的澳洲軍出身的辯護律師,以及日軍法務部將校軍官出身的律師等兩位辯護律師提供給法官做為呈堂證供,藤田伍長也寫下書面證詞證明山本准尉說的是事實。
但僅憑山本准尉的供詞做為人證,並無法證明所言為事實,因此仍舊無法翻轉情勢對森岡伍長不利的情況,森岡伍長依舊被起訴,且極可能被判死刑。
終於到了即將宣判森岡伍長的案件偵結的前一晚,高屋守三郎思考了一晚後,於隔天早上找來山本准尉
高屋:「山本准尉,明天就是森岡伍長的判決日了,再這樣下去,森岡伍長鐵定會被判死刑,我希望申請透過律師提出緊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希望你能出庭。」
山本:「遵命!我明白了!」
高屋: 「做為最後手段,我會要求開棺驗屍,如果真的是刺殺的話,應該胸骨會有損傷,但是如果是被炸彈碎片炸死的話,那死者的腳應該會被切斷,事到如今我們也只能開棺驗屍一決勝負了,我也沒有其他辦法了。」
山本: 「遵命!我明白!就這樣辦!」
高屋: 「話說你知道你們中隊的墓地在哪邊嗎?」
山本: 「我知道,我甚至可以負責帶路。」
高屋: 「那萬事拜託了,明天期待你的好消息。」
審判當日,森岡伍長也來向高屋部隊長餞別
森岡: 「部隊長,森岡現在要去法庭聽候判決了。」
高屋: 「森岡伍長你沒有殺害印度兵,(印度兵)是被炸彈炸死的,這件事情中隊的軍官可以為你作證,你不能因為檢察官的話語就心中有迷惘,你九州鄉下的家人還引頸期盼者你回鄉呢,你知道嗎!」
森岡: 「我明白了,我感覺心裡舒服多了。」
高屋: 「今天我會請山本准尉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記得要好好聽准尉所說的證詞,加油喔!」
在法庭中,澳洲法官及代表原告方的檢察官自然也對森岡伍長展開攻勢,作為證人的山本准尉則在庭上要求驗屍確認死因,主審法官乃決定延後一天判決,並同意前往墓地驗屍確認死因。
隔天,在山本准尉的帶路下,眾人來到位於圖南台的高屋部隊本部及森岡所屬的中隊之間小高地,在確認該墓園內的墓地號碼而確認該印度兵死者的墓地後。
眾人隨即開棺驗屍,最終也確認死者胸骨保持完整,但是腿部呈現碎裂的狀態。
透過開棺驗屍,也等同於確認該印度兵的真正死因,高屋事後回想起,非常感謝當時負責看管印度兵的九十九少校,九十九少校十分照顧印度兵,也尊重他們的信仰及文化,因此當印度兵死亡時,並沒有按照日本自身文化習慣進行火葬,而是尊重印度兵的文化及宗教習俗,進行土葬,因為九十九少校對印度兵的慈愛表現,最終成為森岡伍長的救命稻草,得以還清森岡伍長的清白。
開棺驗屍後隔日,澳洲軍事法庭做出裁決
被告:森岡伍長
罪名:森岡伍長虐待印度兵戰俘,更用刺刀朝戰俘胸部刺去進行刺殺導致其死亡
最終判決:無罪
森岡伍長的案件,在山本准尉以及逝去的九十九少校的幫助下,得以逆轉裁判,以無罪結案,但是高屋部隊的軍事審判並未因此結束,緊接者第二個起訴案也隨之到來,就讓我們繼續看第二個案例吧。
三好大尉、高橋軍醫中尉及山本准尉等八人判決案
被告: 三好大尉、高橋軍醫中尉及山本准尉等八人
罪名:食用印度兵戰俘的人肉
這次的被告是屬於高屋部隊勤務中隊的三好大尉、高橋軍醫中尉及山本准尉等八人,罪名是食用印度兵戰俘的人肉,看似很不可思議,把日本人等東方人當成食人族的野蠻民族。
事件的起因是在起訴案爆發前三天,當時在拉布爾戰俘營負責管理戰俘的澳大利亞軍的Shortess (ショーテス)准尉看到雪梨日報的一則新聞記事
新聞記事標題:「吃印度兵戰俘人肉的拉布爾的日本兵」
該記事中寫道
「某月某日早上,在中隊長三好大尉的命令下,高橋軍醫中尉在醫務室內對戰俘進行注射毒殺印度戰俘,之後一度將屍體埋入土中,並在之後偷偷的又挖出屍體,生剥其心臟及大腿肉後,由三好大尉、高橋軍醫中尉及山本准尉等八人
一起在當日中午進行料理並享受人肉料理。」
而起訴三好大尉等八人的起訴書內容,則與雪梨日報的新聞記事內容一模一樣,更提及有15位印度兵作為證人證明自己親眼看到三好大尉等日本兵吃印度人肉。
這件起訴因為實在是太離奇了,因此很快就在戰俘營之間傳開。
三好大尉雖然向神明發誓,沒有這件事情,山本准尉則已經做好面對死刑的覺悟,但心中對於要因為這種離奇的理由赴死,要如何面對朋友,以及世間的眼光,想到這邊就十分憤慨。
這件事情也讓一位沖繩先出身曾經在高屋部隊待過的看護長,根據起訴書的時間及地點,想起了當時的狀況
「在拉布爾有熱帶才有的名為黑水病(瘧疾的併發症)的疾病,病狀會出現傷寒及血尿等症狀,當時隸屬於勤務中隊的印度兵(印度義勇軍)得了這黑水病,因為是少見疾病,可以是好的醫學研究材料,軍醫跟軍隊報告後,乃取得貴重的藥品及注射液,一邊研究病情一邊進行治療,但最終印度兵依舊死亡。
三好中隊長以下,以及印度兵的幹部也一同在死者面前雙手合十祈禱冥福,並將之埋入土中入土為安,但是第八方面軍的上原軍醫部長下令要解剖屍體確認心臟狀態並寫下研究報告,所以才又把屍體挖出來,並進行解剖,該印度兵的名字與起訴書中的印度兵名字一致。」
高屋雖然請該看護長提交書面證詞給法庭,但是澳洲檢方依舊起訴三好大尉等八人。
且更糟的是,當時的醫務室日記及解剖報告書等可以作為證據的醫療紀錄早已燒毀,因此沒有留下物證,雖然有可以證明三好大尉等人人格的證人,但是這並能做為三好等八人清白的證據,高屋部隊本部的小松富之助主計大尉(東京帝國大學法律系畢業),做為高屋部隊的會計,雖然提出當時高屋部隊的糧食配給狀況,根本沒有嚴峻到必須要吃人肉,但是檢方根本不理會小松主計,且此案件也很難向森岡伍長的案例,透過開棺驗屍來證明清白,加上也不是部隊長命令,無法以他們只是聽命行事為理由為其脫罪,就在高屋已經苦無對策開始放棄,覺得恐怕三好等八人會面對全員死刑,或部分死刑部分無期徒刑的情況。
正當高屋束手無策而感到絕望時,這宗審判也傳到戰犯收容所之外,成為其他營區的日軍也知道的離奇案例,在判決日的三天前,野戰醫院的瀨川軍醫大尉前來拜訪高屋大佐。
瀨川:「部隊長,我聽說了食肉事件的審判後馬上就趕來找你了,我希望可以透過我的醫學知識來出庭作證。」
瀨川軍醫大尉是京都大學大學院畢業,轉攻解剖學的博士,更是當時解剖學界世界知名的權威,在重啟審判後,瀨川軍醫中尉在證人台上,先行說明自己的背景經歷後,開始提供證言。
「如果按起訴書所言本案是早上殺害的話,可以判斷時間應該是早上六點,之後一度將屍體埋入土中,並將死者屍體的肉切下,於中午進行聚餐食用來看,推測應該是死後六小時以後。
若依據我的屍體解剖經驗來看,死後超過四個小時就會出現屍毒,屍毒會從指尖開始蔓延到身體,因此必須從手腕處切除,因此必須對屍體進行縝密的對策,且必須對指尖進行消毒。
本起訴中屍體是在死後六小時,且一度被埋入土中,因為身處熱帶,因此此時也正好將開始出現屍體腐爛的臭味,如果真的就在這時吃下去的話,要就是當場天人交戰到底要不要吃,又或者是吃完直接當場死亡。
被告的日本兵們的陳述是正當合理的,醫學上的各種動作都是有其根據的,應當即刻把提告的印度兵戰俘召回拉布爾,在此法庭審判其殺人未遂罪之罪。即刻判現場全員無罪,同時要求雪梨日報撤下相關新聞報導,否則晚一日的話,澳洲的審判就會成為全世界的笑話了!」
瀨川軍醫大尉慷慨激昂,鏗鏘有力的發言有人神一般的天籟之聲,高屋回憶起當時的狀況,三好大尉等人都低者頭,就連熱血男兒山本准尉也淚流不止,身處法庭的人們也交頭接耳議論紛紛,原告方的檢察官則無話可說,連辯方的律師也都欲言又止,最後主審法官長嘆一口氣後,宣布暫時休庭。
一小時候,審判庭再開,主審法官以嚴肅的口調念起判決文內容宣告「(被告)全員無罪!」
被告: 三好大尉、高橋軍醫中尉及山本准尉等八人
罪名:食用印度兵戰俘的人肉
最終判決:無罪
前述提及的森岡伍長案,以及三好大尉等八人案,都在「貴人相助」下成功逆轉裁判,以無罪結案。
但是在拉布爾的軍事審判並未就此結束,由於戰犯眾多,有將近四百人,因此審訊時間曠日廢時,長達數月,在拉布爾的軍事審判開始六個月後,大學法律系出身,並被任命為軍事法庭日軍辯護律師的小風一太郎主計大尉遞交了一份起訴狀給高屋守三郎,內容是關於……
清岡大尉及中野曹長等七人判決案
被告: 清岡大尉及中野曹長等七人
罪名:長期對某印度兵戰俘施暴,對方不堪虐待後逃跑將其抓回,之後更指稱其為間諜後進行將虐殺
起訴書內容:
「修理中尉的戰俘某,長年受到(日軍)虐待,他因為不堪虐待,決定前往位於赤根崎貨物廠的戰友處避難,但是數日後遭日軍帶回原單位,並在防空戰壕內對其施暴,因為不堪施虐,他又逃亡至西貿易店貨物廠農場投靠戰友避難,清岡大尉及中野軍曹等七人將其逮捕,並指控其為間諜後虐殺,這件事情高屋部隊長並不知情。」
高屋此時才得知,自己不是以被告而是證人身分,受邀出庭作證,同時針對這封起訴書內,也有十五名戰俘簽名花押指控親眼看到清岡大尉等七名日本軍官虐殺印度兵戰俘。
這件事情高屋有一定印象,根據起訴書說的時間地點,他回憶起
修理中隊的其中一位印度兵是慣竊且粗暴懶惰之人,某天他偷走廚房的瓶罐後逃亡,在搜索數天後,在該印度兵的赤根崎貨物廠的戰友處發現他,並進行逮捕,之後中隊長對其處分進入重營倉,而進入戰壕內的營倉,數日後該印度兵又再次逃亡,由於搜索需要跟其他部隊交涉,因此清岡大尉便已搜索隊長身分率領負責看雇印度兵的中野曹長等七人搜捕,在得知印度兵離開赤根崎貨物廠後,詢問該印度兵戰友,得知他前去西貿易店的軍農場,乃前往搜捕,得知遭追捕,印度兵試圖逃進叢林,卻在途中被樹幹絆倒結果重擊到要害不省人事,清岡大尉隨即進行應急措施,並用汽車將其送往圖南台的高屋部隊本部的醫務室治療,但因為頭部遭到重擊,最終傷重不治死亡。
拉布爾 高屋部隊配置圖 途中有屋頂的駐點為 高屋部隊駐紮地 |
但是即使如此,並沒有明確的人證物證,可以證明清岡大尉等人的清白,但是與控方的有印度兵表明「親眼見到」清岡大尉等人虐殺的人證,日方並沒有可以證明清白的人證及物證。
高屋在回憶時提到,這時候他決定跟澳軍賭大點。
如果糾結在「這件事情高屋部隊長並不知情。」,那清岡大尉等人恐怕將面臨死刑,但如果提供書面證詞(※筆者註:其實是偽證)說明清岡大尉等人是奉高屋部隊長的命令下令處決被部隊長認定是「間諜」的印度兵,那麼雖然高屋部隊長可能會被判死刑,但是清岡等人可能因此無罪。
決定做偽證的高屋守三郎 |
於是高屋提供上述內容的書面證詞給法庭,澳大利亞軍並委任Hills(ヒル)法務大尉為高屋大佐的辯護律師,小風大尉為聯絡員。
清岡大尉及中野曹長等七人判決案
被告: 清岡大尉及中野曹長等七人
罪名:長期對某印度兵戰俘施暴,對方不堪虐待後逃跑將其抓回,之後更指稱其為間諜後進行將虐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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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屋部隊長判決案
被告: 高屋守三郎大佐
罪名:長期對某印度兵戰俘施暴,對方不堪虐待後逃跑將其抓回,之後由高屋部隊長親自指控其為間諜後下令清岡大尉等七人將其進行虐殺
高屋回憶起他個人的審判是第160場審判,他並與辯方律師Hills兩度討論案情,對於高屋的說明,Hills沒有多說什麼,身為學術派的他,只是用銳利的眼神跟高屋握手說,我會盡力做到最好。
審訊開始後,翻譯是夏威夷出身的海軍少尉。小風大尉並跟高屋說明,Hills律師說明
小風:「本案最大的關鍵重點在於『間諜』,的認定,是否要邀請今村大將做為證人證明當時的戰況呢?」
高屋:「證人的庭訊是在我之前還之後?」
小風: :「是在(高屋)部隊長之後。」
於是高屋守三郎乃去邀請今村大將當證人,今村大將爽快答應,但是當他看者書面證詞及起訴狀內容後,也不禁皺了眉頭。
1946年6月1日
高屋守三郎大佐的戰爭罪行審判庭訊。
高屋於這天睽違已久的穿上軍服及長靴,並戴上代表軍功的略綬及部隊長章,以日本陸軍軍人身分面對庭訊,並在四位澳洲憲兵護衛下前往法庭,臨走之時,他還看到帳下部隊的士兵對其揮手,希望部隊長能安然度過審判。
再次穿上軍裝面對軍事審判的 高屋守三郎大佐 |
抵達澳大利亞軍事法庭後
主審法官是澳大利亞軍的戰車聯隊長,左右各一名法官,其中左邊的是一位印度籍法官,旁聽席也有許多澳軍軍官前來旁聽
「你認為被告是有罪還是無罪?」
辯方律師Hills:「我認為無罪。」
Hills隨即做為辯方律師,說明案發當時戰況之激烈,更說明當時美軍跟澳軍都已經登陸拉布爾所在的新不列顛島,並在島內與日軍交戰,且制空權也遭到美澳聯軍所奪,不時會遭到空襲,又或者澳軍的砲擊。
且高屋負責的是自動車廠存放大量汽油的戰略物品,一旦遭到攻擊,更有可能陷入一片火海。
在Hills律師說明完戰況企圖為高屋爭取比較好的條件後。
檢方也隨即詢問被告高屋為何要處死戰俘,高屋乃起身回答
高屋:「拉布爾連日遭到砲擊,戰俘們當然也可能會推測,日軍可能要戰敗了,這時候他們有可能會採取手段聯絡澳軍充當內應,對於他們來說應該盡速殲滅日軍,畢竟在想求生的考量上,這是最妥當的判斷,我也考量這層狀況,因此下令必須日夜警戒汽油囤放場的狀況,就在這時修理中隊的一位戰俘逃亡,隔天我們便在赤根崎附近逮捕他。我對其採取寬大處置,隨即以中隊長權限,命其下重營倉十天,而將之禁錮在壕溝內的營倉。
當天晚上,我又接獲中隊長報告該名戰俘逃離營倉的報告,乃派清岡大尉為搜查隊長,率領共八人的搜索隊前去搜捕,由於兩次逃亡的方向,都是澳軍軍隊游擊的方向,加上當時戰況是Zungen(ズンゲン)分隊玉碎[1]的戰況。
水木茂:《全員玉碎》為作者水木茂在投射自己在拉布爾戰場面對長官下令全體玉碎後, 所投射反應出的漫畫作品,水木茂便曾參與此Zungen(ズンゲン)分隊的戰鬥,並被下令玉碎,但倖存下來。 |
廣大的汽油囤放場周邊也無鐵絲網保護,要嚴密的派遣士兵警戒根本不可能,因此每天都苦惱於敵人可能潛入,以及對付空襲等思考對付間諜的對策。
知名的漫畫家水木茂(最左)便被編入此Zungen(ズンゲン)分隊並與澳軍交戰,也一度成為玉碎命令的犧牲者,但僥倖存活,之後這段悲慘的記憶也成為其寫作的泉源, 並寫下《全員玉碎》一書。 |
所以我才下令即刻處死,並下令各中隊繼續嚴防戰俘脫逃,雖然可以理解澳軍要善待戰俘的想法,但是那幾萬桶的汽油,是拉布爾最終決戰的根本,一滴汽油就如同一滴血般重要,因此我認定這戰俘的行動對於日軍來說是絕不可原諒的行為,因此下令處以死刑!」
隨後高屋便與檢察官進行了一問一答的法庭攻防戰
檢方:「你是打算執行死刑而下令的嗎?」
高屋:「沒錯,就是如此才下命令。」
檢方:「你是如何下令的?」
高屋:「口頭下令。」
檢方:「有跟人商議過嗎?」
高屋:「有諮詢過同部隊的岡本中校意見,但是最後是由我獨斷決定的。」
檢方:「有命令及商議的紀錄嗎?」
高屋:「沒有!」
檢方:「你有跟軍司令官提交申請嗎?」
高屋:「沒有申請」
檢方:「這是為何呢?」
高屋:「因為空襲的情況非常嚴重,如要聯絡軍司令部必須要等到入夜,且當時今村司令官人在潛水艇內前往其他島嶼(ボ島),因此我乃引用陸軍刑法第二十五條,作為激戰地的獨立部隊長的職責權限下令處刑。」
檢方:「後續有跟軍司令官報告嗎?」
高屋:「因為錯失報告的機會,便沒有報告了。」
檢方:「你是用怎樣的方法將對方處死?」
高屋:「絞刑及槍決對於日本人來說是無法忍受的,我為表示對戰俘的最高敬意,而以武士道的方式將之處以斬首刑。」
檢方:「你是如何進行斬首刑的呢?」
高屋:「用日本刀斬下其首級。」
檢方:「由誰進行斬首呢?」
高屋:「為了表達對戰俘的敬意,我命令劍道五段的T中尉進行斬首,T中尉與這次的事件並沒有關係,只是因為他是劍道五段的高手才被我選上。」
檢方:「日本軍能批評不當的命令嗎?」
高屋:「絕對不行。」
檢方:「這是為何?」
高屋:「日本軍人進入軍隊時,便會宣誓名為讀法的誓詞,當中第三項指出『上級的命令不管如何,都必須絕對服從,絕不可抗命!』,因此對於命令只能絕對服從。」
檢方:「讀法總共有幾條?」
高屋:「七條」
檢方:「你都記得嗎?」
高屋:「我都記得。」
檢方:「閉庭後立刻給我提交相關筆記」
隨後印度籍少校的法官開口了
印度籍法官:「進行斬首刑的地點在哪,可以說明斬首刑當時的狀況嗎?」
高屋:「在部隊本部後山的叢林弄出空間後,將其蒙住雙眼,面向他的祖國的方向後進行斬首。」
隨後庭訊便結束,高屋並在之後於法庭一角抄下讀法筆記給控方。Hills律師則說明隔日會邀請今村大將當證人出庭作證。
Hills律師並跟高屋說道
「什麼都別說了,如果是死刑的話,我會盡力爭取避免絞刑,以槍決的形式來執行。」
Hills律師恐怕也知道難以顛覆案情,只能替高屋爭取最好的結果,同樣是死刑,絞刑是針對重刑犯,Hills認為高屋的罪刑較輕,雖然當時拉布爾的死刑犯中還沒有槍決的案例,而都是絞刑,但還是希望能爭取槍決,也為高屋爭取作為軍人應有的體面。
高屋也說他也寧願槍決,至少對於軍人的他來說,至少是死在敵人的鎗火下。
1946年6月2日
今村大將出庭作證,負責拉布爾戰爭罪刑的軍事法庭裁判的最高負責人伊瑟(肯尼斯.威廉.伊瑟,Kenneth William Eather,イーサー)少將(高屋誤記成中將)也出席旁聽。
澳大利亞軍的伊瑟少將(Kenneth William Eather), 時任接收拉布爾的澳大利亞陸軍第11師 師長 也是當時在拉布爾的重要高階將領及軍政及負責管理拉布爾日軍軍事審判的最高負責人。 |
(筆者註:伊瑟少將為接收拉布爾的澳大利亞陸軍第11師師長,為駐拉布爾澳軍最高指揮官,負責戰後拉布爾軍政,除負責日軍的軍事審判之外,並也與包含吳棪中校所領導的拉布爾中華民國國軍(原戰俘)等拉布爾地區的各國戰俘多有互動。)
今村大將乃對其敬禮,伊瑟少將也對今村大將致意。
出席軍事法庭為高屋大佐作證的今村均大將 |
隨後主審法官便要求今村大將說明案發當時戰況,今村大將乃說明當時第八方面軍的作戰方針,以及陸海空戰況,並說明當時拉布爾遭到澳軍猛烈砲擊的情況,以及當時地面部隊的對應狀況。
旁聽席的澳洲軍官們,也不時看者地圖或是點頭聆聽,高屋回憶起此時雖然說不上來,但他覺得似乎打上了一劑強心針。
檢方乃詢問今村大將
檢方:「如果汽油囤放場遭到澳軍砲擊導致燃燒,高屋部隊長能做何手段?」
對此今村大將答覆
今村:「如果到了那時,高屋部隊長恐怕只會被捲入燃燒的熊熊火焰中活活燒死吧。」
之後Hills律師仍盡全力與檢方及法官進行攻防,試圖為高屋爭取最好的條件。
1946年6月4日
判決宣告日到來
高屋部隊長判決案
被告: 高屋守三郎大佐
罪名:長期對某印度兵戰俘施暴,對方不堪虐待後逃跑將其抓回,之後由高屋部隊長親自指控其為間諜後下令清岡大尉等七人將其進行虐殺
拉布爾 澳大利亞軍事法庭宣判
「罪名成立!」
之後法官們一度休庭,並表示下次開庭將宣告刑期。
五名法官開始投票關於高屋的刑期。
究竟是有期徒刑及死刑。
對於當時年紀已過五十的高屋,他回憶起當時的情況,他寧願一死也不願老死在監獄內,因此寧願死刑,但是日本軍眾人是希望他可以活下來,就算沒有無罪也至少是有期徒刑。
最終法官們出來,並由主審法官宣告刑期
「被告過失致死罪成立,
判處重勞動刑十年。」
高屋聽到此判決結果,當下是有點錯愕,因為不符他的預期,但是包含今村大將在內,以及高屋的部下們則為高屋躲過死刑而鬆了一口氣。
之後高屋換上褐红色的獄服,並轉移到已判決定罪的受刑人所居的「已決」的戰犯戰俘營。
之後小風大尉不斷向澳洲軍方提出再審要求的申請書,Hills律師也協助要求再審,並請高屋簽名同意,高屋最初決定尊重澳軍的裁決,服十年重勞動刑。
但是Hills律師不放棄,直接來找高屋要他簽字希望再審,最初高屋還是不同意,但是在Hills不斷鼓吹下,於宣告刑期12天後的6月16日簽字並遞交再審的申請書。
三個月後的十月十五日,澳軍把今村大將及高屋叫去,澳軍收容所的X少校在澳洲軍旗下當者高屋及今村之面宣讀墨爾本法院的再審判決書。
「關於拉布爾法庭的高屋部隊長的判決為不當判決,本廷宣告被告無罪。」
高屋部隊長判決案
被告: 高屋守三郎大佐
罪名:長期對某印度兵戰俘施暴,對方不堪虐待後逃跑將其抓回,之後由高屋部隊長親自指控其為間諜後下令清岡大尉等七人將其進行虐殺
墨爾本法院 宣判
「被告無罪」
最終判決:無罪
高屋回憶起當時他的心情如同做夢一般,今村大將也彷彿是自己的事情般非常開心,回到既決舍的戰俘營內後,人人都為高屋無罪的事情感到非常開心。
以上即是高屋守三郎回憶起自己在戰爭結束後,面對澳洲軍事法庭的戰爭罪裁判的,雖然只是高屋單方面的回憶,不知大家又看得如何呢?
高屋守三郎在內的高屋部隊的多名軍士官們,成功的逆轉裁判,在戰爭結束後的軍事法庭證明自己的清白,雖然曲折,而且某種程度上,他們應該是得罪了印度仔,但是如果把這故事當成逆轉裁判來看的話,或許其實還蠻精彩的。
高屋守三郎在這之後,他的軍事審判並未結束,在拉包爾的審判結束後,他又在1947年前往了另外一個戰場,新加坡,在那邊接受當地的軍事審判,但也安然度過,以不起訴結案。但也因為這些軍事審判的關係,他直到戰爭結束後的三年後,1948年才回到日本。
晚年他並成為千葉縣船橋市的船橋大神宮的神官,侍奉神明結束其一生,
然而高屋守三郎在內的日本軍人們,為了國家而戰,雖然在南洋戰場過者艱辛的生活,但他們最終等到了戰爭結束的這一天,但是在拉布爾還有一群人們,他們與日本帝國軍人一樣,當國家有難時,他們挺身而出,為捍衛國家和同胞而戰,但最終他們也輾轉來到了離家很遠的異域-拉布爾。
而他們的故事卻曾經一度被人們所遺忘,這群為國家犧牲的英烈,就是身處在拉布爾戰俘營,曾經為國家而戰的中華民國軍人們。
為國家而戰,最終輾轉來到家鄉遠方的拉布爾戰俘營的中華民國國軍將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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