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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星期四

江戶時代真的可以亂砍人?重新審視「切り捨て御免」的迷思

 文責:站長


早前看到有網頁「科普」一個所謂的「日本文化」:切り捨て御免(Kiri-sute-gomen),說是古代日本(指的是江戶時代)的武士可以因「無禮」為由,或者以「試刀」為由隨意斬殺平民百姓,且不會受到責罰,體現日本武士嗜殺之風和日本武士文化的奇葩之處云云。


生麥事件中因英商無禮而遭島津武士斬殺



類似的說明一抓一大把,但多少人會理會其真假呢?怕是看了《最後武士(Last Samurai)》和《うろ人剣心》太多,中毒太深。是時候來排毒了。


首先,究竟江戶時代有沒有發生上述的瘋狂行為(用現在概念來說,就是「無差別殺人事件」)?


答案是肯定的。而且綜觀江戶時代的各種階層人士的筆記、文學、回憶錄,乃至官方卷宗都可以看到類似事件的記錄,並且貫穿整個江戶時代以及日本各地,特別是繁華似錦的江戶城下(人越多,事越多)。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不代表網路文章所謂的「武士免責」也是真的,也不意味著江戶時代的日本人習慣當街被斬砍。網路文章只給予混淆視聽的文言,卻從不會提供證據。


老是當街被砍的日本人(?)



其實在江戶時代,殺人是重大犯罪行為,沒有特權可享。一旦抓到現行犯,查明原因並得出作案人是無差別殺人後,便會被處刑。這是明明白白的事實,寫於幕府和各藩的法度之中。


問題是既是如此,為何這種荒唐殘忍的事件會發生,而且屢見不鮮呢?首先我不會將問題扯到所謂的「民族性」等意識形態的層面上,這毫無意義和讓人費解。同時,要搞清楚的是作案類型是有些許分別的。


在戰國末到江戶時代,殺害無辜人士的案件橫跨整個江戶時代,前期的案子大抵被認為是「戰國時代的餘風遺患」,而後期的案子則多跟社會、制度問題有關。


同時,這種殺人事件有不同的種類,有的是當街當巷對無辜的人揮刀斬殺,這稱為「辻斬」,作案目的林林總總,為財、為名、無所謂等,且因犯人作案後立即逃跑,當局一般難以當場抓獲犯人,而被害人大多是平民或賤民階層的弱勢社群。不過值得小心留意的是,這些犯人大多數,但不都是武士,甚至有模仿犯罪的平民混雜其中。順帶一提,當時對這些殺人如麻的人被稱為「人切」,也就是「殺人狂」「屠夫」之意。


另一種則比較奇特,跟「辻斬」一樣也對弱者出手,但卻帶著原因和意圖,即所謂的「千人斬」。「千人斬」並非真的要殺一千人,而是一種略帶誇張的形容,即「殺人無數」之意。以「千人斬」為作案目的的人大多是年輕武士或者從鄉間他地前來異地的武士,除了從卷宗上看出有精神錯亂問題的例子外,大多數作案的人是為了


(一)證明自己的身手,好讓自己獲得僱用機會,同時也因本人自認為這樣可向他人證明自己是大膽、勇武的武士。


(二)是初出茅廬的武士想在沒法實現上戰場的現實中,取而代之就是找無辜的人來體會「殺人」「傷人」的感覺,以磨練的技巧和吸取經驗。


不管是哪一種目的,這對於現代的我們來說都是瘋狂且不可理喻的犯罪行為,對當時的日本人而言也是如此。著名的平戶藩主松浦靜山在他的隨筆裡便曾痛斥一宗「千人斬」事件是「天魔之所為」。


曾痛斥「千人斬」行為是「天魔之所為」的平戶藩主 松浦清(靜山)



雖然江戶時代的主流觀念上普遍不認可這種殺人行為,也積極防止和追捕犯事者,但這種事件總是時有發生。歸根結底,是這類案件在不取締武士帶刀和人們獲得利器的情況下,有關當局只能被動對應。這種問題雖然一直存在,卻還沒到頻發常態化的程度,而通常當災受累的很多是平民以下的非人、賤民,更是很容易不了了之,更遑論幕末那時的兵荒馬亂了。


說到這,相信大家也會發現,不論是「千人斬」還是「辻斬」,殺人者再有多堂而皇之的理由,他們也似乎只對弱者下手,而且大多是在夜間,或者選在人煙稀少的郊外伏擊經過的行人,更遑論當面向強者和武士同類發出挑戰,甚至還有些作案人為了取巧,改對江戶城下的狗隻下手。


至於所謂武士可以向「無禮」百姓出手之說,也是混淆視聽。首先一旦作案被發覺並抓獲後,相關機關會召喚犯事者的動機,並且必須確認有足夠的人證物證,才可能獲得豁免(當然也不排除有徇私枉法的例子),一旦獲罪也很有可能被趕出家門和下獄,甚至被處死。


以上所見,武士肆意殺害百姓平民,絕非受認可的行為,更無法可依。犯罪人一經判罪,立即獲刑受罰。而進行這種犯罪行為的人背景、犯案動機不一,且原因與時代背景、制度性問題有關,跟所謂的「武士文化如斯」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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