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即斬的幕府將軍 德川綱吉 |
從前文中我們可以看出做為幕府統治骨幹的地方官的代官,實際上權力是受到限制,且必須聽命於中央單位的勘定所行事,而不是專權獨霸的地方土皇帝。
但是我們就假設真有代官真的貪贓枉法,不顧幕府所制定的法律及制度欺上瞞下並中飽私囊及欺壓百姓呢?
作惡多端的惡代官 |
到底有沒有人可以制衡監視這些做惡的惡代官呢?
答案是……在江戶時代前期,幕府並沒有建立很嚴謹的監察系統監視代官的業務及是否貪贓枉法……直到一個人的出現~他就是 惡即斬公方-五代將軍-德川綱吉-
五代幕府將軍 德川綱吉 |
沒錯~你沒看過~我也沒寫錯!!
真的是惡即斬公方-德川綱吉!!
相信不少讀者受到時代劇的影響,只要想到惡代官的剋星,便會想到水戶黃門德川光圀或是暴坊將軍-德川吉宗。
傳說中的惡代官剋星之一人-德川光圀 From 《水戶黃門》 |
然而在江戶時代,隨者幕府建立和平了八十年,日子逐漸安逸,而以世襲為首的代官制度也日漸出現了問題,即使是在當時的重要思想家及儒學者的荻生徂徠在其對國政的建議書《政談》也曾評價者代官
「代官之職乃重要之職務……(略)……然今時則接受勘定奉行之支配,並命小身之人(俸祿微薄之幕臣)擔任。
且其以稱「手代」者為其部屬,而其部屬多為低賤之輩,此輩對收取年貢之事之外漠不關心,此事不可等閒視之。被任命為代官之人,其既無立身出世之望,而任卑微之役職,且因其身分低微,故因尋求私利行奸巧之事而遭處置者不絕於耳。」
故我們可以發現,江戶時代的人們以及當代的名嘴荻生徂徠在內,對於當時幕府的地方官代官的質素是有質疑的,加上江戶時代前期的代官多是子承父職,家族一脈相傳的代官家族,因此與地方的關係盤根錯節,而使得代官在地方的在地影響力龐大。
荻生徂徠 |
而就在這個背景之下,德川綱吉繼任成為幕府將軍,這位本來沒有機會繼承將軍職的五代將軍,雖然是臨危受命,但是卻對於國家有一副自己的宏觀理想,而他也著手於建立理想中的以儒教為本的與民同樂的國家,這點可以從德川綱吉在給予代官們的為官之道時的職訓七條的第一條提及
「民乃國之本也,代官須能體察民之辛苦,並命其不使百姓受飢寒等之愁苦。」
〈職務訓令七條〉 第一條
我們可以看出,德川綱吉的理想的官僚體系,是一個「官愛民,民敬官。」的理想大同社會,而這也打破了數百年來,代官的目的只為上層領主徵收稅收壓榨百姓又不讓他無以為繼的觀念,而是幕府身為執政者首次要求為官者,要體民所苦,並不讓百姓因此受苦。
要求代官照顧百姓使百姓免於飢寒的五代將軍 德川綱吉 |
然而這樣的理想社會是不能光靠王道的儒家而完成,務實的德川綱吉雖然抱持者儒家大同的治國理念,然而在實務上他卻是採取「王道」及「霸道」雜之而儒法並行。
因此德川綱吉也重視律法,祭出「賞罰嚴明策」,並在就任將軍後隔年的天和元年(1681年)便在勘定所中責成專門的官僚負責監查各地代官及審計代官呈報的帳目是否有問題。
也因此在德川綱吉風雷厲行的整飭官僚體系下,我們參考下表也會發現不少貪汙或是瀆職的惡代官遭到法辦,僅在德川綱吉在位前十年,遭到法辦的惡代官便有29人,當中20人遭法辦的原因是貪汙、收賄乃至瀆職等行政怠惰。
理由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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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怠慢
職務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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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年貢滯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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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職無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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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貢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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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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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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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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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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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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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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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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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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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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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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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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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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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4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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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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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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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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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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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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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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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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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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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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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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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
|
6
|
4
|
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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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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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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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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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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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3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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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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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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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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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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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6
|
3
|
4
|
1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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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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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8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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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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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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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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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
|
3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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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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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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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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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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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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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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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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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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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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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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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5
|
7
|
1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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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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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川綱吉政權時期代官處分原因一覽表
※圖引自西澤淳男《代官の日常生活 江戸の中間管理職》
頁81
且比起我們常常在時代劇中制裁(成敗)殺害惡代官將之繩之以法的暴坊將軍德川吉宗,德川吉宗雖然也對於代官制度進行改革,但是他對違法的惡代官並沒有像德川綱吉凶狠,更不會隨意對惡代官判死。
制裁惡代官的幕府將軍-德川吉宗 FRom-《暴坊將軍》 |
然而在綱吉風雷厲行的整飭官僚體系下,不少遭綱吉處罰的惡代官被判處流放刑甚至死刑等重刑,且因此失去世襲代官職位而無法在恢復代官職而因此沒落的代官家族更是比比皆是。
然而德川綱吉的鐵腕政策卻不可否認的也是有所成效,在德川綱吉治世的三十年間,我們會發現前期法辦的惡代官數量佔了治世三十年的半數以上,且半數當中又有將近七成是因為貪汙瀆職等原因遭法辦。
然而我們會發現綱吉治世的最後十年,因為貪汙或瀆職而遭法辦的代官人數大為減少,只佔遭法辦代官當中的三成,故我們可以發現在綱吉的鐵腕下,當時的代官因為受到幕府勘定所的監察以及將軍的鐵腕政策,吏治有一定程度受到改善。
然而我們在綱吉的治世中也會發現,德川綱吉的鐵腕政策到後面也有變本加厲,矯枉過正的現象。
在綱吉治世前十年,我們發現至少近七成的代官被法辦的罪名是因為貪汙或是行政怠惰瀆職等因素,這類罪名就算放眼現在,我們也能理解這些人該當被法辦。
但是到後期我們會發現,德川綱吉法辦的代官中,因為任內毫無立功,或是年貢的徵收未能達標乃至負債等「績效」問題上的「平庸」或是「無能」也變成了治罪的原因,且在綱吉治世晚期「工作績效過低」而遭處置的代官的比例高達7成,故我們也發現,採取「重罰主義」、「賞罰嚴明策」的德川綱吉到了晚年,也明顯出現了「走火入魔」的現象。
即使如此,我們也不可否認的是,德川綱吉雖然是位具有爭議性的幕府將軍,然而他卻也是位在幕府的官僚整飭上費盡心思而一度澄清了吏治的幕府將軍,同時他對於幕府代官制度的監察制度及審計制度的確立,也是功不可沒。
也在綱吉的改革的基礎下,而有之後八代將軍德川吉宗進行享保改革的基礎,因此筆者認為對於德川綱吉的評價,我們不應片面的只看一方,或他是否愛狗成痴,而是應功過並呈的進行審視。
(有關於德川綱吉的犬公方之名以及愛狗成痴的迷思,可參考站長文章:
那麼透過這兩篇有關於江戶時代的代官實像及改革的文章後,不知各位讀者是否對江戶時代的中層文官-代官,以及幕府將軍德川綱吉有更深的認識呢?
未來本專頁編輯群也將共同執筆一本關於江戶時代的歷史書,筆者也將在當中的〈惡代官的憂鬱-江戶幕府的中層文官與幕府的代官制度改革-〉(題名暫定)中為大家介紹支撐江戶時代的官僚-代官以及幕府所推行的代官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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